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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秋、国庆节日期间 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2020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推进全市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就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重要批示,释放了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强烈信号。节日等重要节点是检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重要“试金石”。各级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违规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水果、土特产品、购物卡等节礼以及搞互相走访、联谊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单位食堂、培训中心等场所公款吃喝;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福利;严禁公款旅游或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转嫁相关费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严禁餐饮浪费、“带彩”娱乐和参与其他违纪违法活动。

二、勇于担当负责,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守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责任,把纪律要求传达到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全体党员干部,督促其严格执行相关纪律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纠“四风”转作风,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作风建设规定,督促党员干部树立廉洁从政意识,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确保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同时,对符合规定的福利也要予以保障。

三、强化监督专责,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持续发力加压,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监督检查工作重点。要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密切关注网络舆情,认真受理核查群众举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及时发现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要把收送节日礼品礼金、餐饮浪费等行为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对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处,通报曝光。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四风”问题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及其领导人员,严肃问责。

市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或登陆绥化市纪委监委网站,进入12388平台进行网络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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