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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机关考勤管理制度

    1、为进一步加强委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委机关干部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海人社函[2013]1号文件、劳动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市有关规定,结合委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委机关全体干部。

3、考勤内容包括出勤、迟到、早退、间缺、旷工等

4、签到采用按指纹签到。签到地点统一设海伦市纪委、监委527办公室左侧和531办公室右侧;签到时间采取每天四签的方式进行,有效签到时间为法定上班时间前;签退时间为法定下班时间后,其他时间签到均视为无效。

5、年度内迟到、早退、间缺累计达到30次,公务员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时,既无签到确认又无《请假条》和公务事由的视为迟到、早退;工作时间抽查,空岗人员说明不了原因的视为间缺。

6、年度内累计旷工超过5天的,取消其年休假(今年已休完的,在下一年度年休假中扣除),公务员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予以辞退。上班工作时间内,无签到、无请假条、无公务事由的即视为旷工。

7、日常考勤工作由常务领导主抓主管,考勤员由办公室主任担任,按日统计职工出勤情况,并在每月5日前将上一月度考勤情况汇总后进行张榜公示,同时做好备案及惩戒等相关工作。

8、考勤统计结果作为年度公务员考核及评先进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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