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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市纪委监委关于受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举报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28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三届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及五届绥化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坚决整治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按照省纪委监委及绥化市纪委监委的工作部署,海伦市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市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现发布专项举报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受理内容

    (一)项目申报方面。申请纳入中央补助支持改造计划时,谎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小区数、户数、楼栋数、建筑面积、建成时间、改造内容等问题;违规将已纳入以前年度中央补助支持改造计划的项目重复申报改造问题;虚列投资规模、刻意增加改造内容、“报多建少”“报大改小”套取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

    (二)项目建设方面。未严格履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招投标程序、借用资质串通投标等问题;擅自将一个小区的改造内容拆分成多个单项工程独立招标、违法分包转包等问题;未落实“先地下、后地上,先民生、后提升,先功能、后景观”要求,未优先改造居民反映强烈、影响居民日常生活问题以及擅自调整改造内容等问题;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偷工减料、违规施工影响工程质量等问题;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未预留便民通道、未设置安全警示牌等问题;屋顶漏水、墙面长毛发霉、上下水管不畅、违反施工规程等问题;对群众诉求问题诉而不接、接而不办、久拖不决漠视群众利益等问题;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为他人承揽工程提供帮助收取好处等问题。

    (三)项目验收方面。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对日常质量检查、抽测、管控不到位等问题,未严格按照工程竣工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对不按照图纸设计改造、施工质量存在缺陷未进行返工等问题;谎报项目完工、伪造质量检测报告、竣工验收流于形式、监理程序形同虚设等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在项目验收过程中的其它腐败、责任和作风问题。

    (四)资金管理方面。未建立资金筹借、使用、管理工作机制等问题;不按规定专款专用,挪用、滞留、串用等问题;不及时拨付资金导致工程进度缓慢、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社会不稳定等问题。

    (五)其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腐败和作风问题。

    三、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0455—5722769;

来信举报:海伦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152300);

来访举报:海伦市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政府主楼226室);

网络举报:hailunjw2769@163.com反映问题。


 中共海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海 伦 市 监 察 委 员 会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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