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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市纪委监委关于2024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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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2

2024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严防“节日病”,守牢“廉洁关”,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事宜提醒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两节”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分析作风建设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聚焦经常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化整治,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发挥好“头雁”效应,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专门约谈财务、公车管理、公务接待等重点岗位负责人,推动遵规守纪、履职尽责,牢牢守好节日“廉洁关”。

二、严明纪律要求,筑牢底线意识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严格遵守“十个严禁”。一是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聚餐、大吃大喝或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搞隐蔽就餐聚会;二是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三是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四是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及福利;五是严禁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六是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高档烟酒茶、月饼礼盒、蟹卡等节礼;七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八是严禁将探亲访友、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或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基层单位;九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十是严禁节假日期间,不顾客观实际,随意向基层派任务、要材料过多过频,增加基层工作负担。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从严正风肃纪,精准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拓宽监督举报渠道,聚焦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宴请、违规公务接待、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车私用等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对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的“四风”问题露头就打、绝不姑息。对节日期间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监督不力和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有力震慑,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

0455-5722769

举报邮箱:

hailunjw2769@163.com


     中共海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海 伦 市 监 察 委 员 会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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